為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消防局2010年度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檢查考評情況通報會議文件精神,做好全國迎檢準備工作,全面掌握各地貫徹落實4月初省政府東莞現場會情況,深入推進社會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動,廣東總隊決定派出7個督導組深入各地檢查督導。
廣東省公安總隊成立了“奮戰三十天”工作督導領導小組,組長由雷盛武總隊長擔任,副組長由防火監督部盧小平部長擔任,成員由防火部處長以上領導組成,辦公室設在防火監督部指導處,具體負責全省“防火墻”工程的組織部署、溝通協調、督導檢查工作。
4月25日起至5月25日,7督導組將深入各地進行一個月檢查督導。督導內容包括貫徹落實省政府“4•12”東莞現場會情況、2010年度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屬于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達標情況、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四個能力”建設情況、開展社會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活動情況、省政府掛牌督辦第三批21個火災隱患重點地區整治情況等六個方面。督導方式以召開座談會、隨機抽查社會單位的方式進行,對公安消防大隊和公安派出所督導可以采取明查與暗訪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對督導發現的問題將當場提出改正意見,督促整改。
督導期間,每個督導組對每個市督導不少于3次,所有縣(市、區)及公安消防大隊將全部督導一遍。每個市隨機抽查不少于10個支隊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包括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學校幼兒園),不少于30個大隊級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包括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學校幼兒園),不少于10個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一般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