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下午,廣州市公安局吳沙局長在支隊張小宏支隊長、常磊副支隊長、海珠區公安分局韓秉權副局長等領導陪同下,對海珠區老舊居民樓消防安全狀況進行了檢查。
吳沙局長一行首先檢查了同福大街福居里1棟老舊居民樓。該樓高三層,為磚木結構,有住戶7戶共11人。經檢查,該樓電器線路鋪設不規范,只有一條木制樓梯,堆放有較多可燃物品,居住者多為老人,一旦發生火災容易迅速蔓延,居民逃生困難,存在較大火災隱患。此前轄區派出所消防民警已對居民進行了消防安全知識教育,派發了市消防支隊統一印制的宣傳畫冊,并要求街道為住戶配置了手提式干粉滅火器。
據了解,“3.29”亡人火災發生后,海珠區公安分局馬上采取措施,組織交通防火大隊、派出所消防民警開展為期一個月的老舊居民樓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目前為止共排查磚木結構居民樓7000多戶,發現火災隱患1915處,已落實整改457處。同時,海珠區公安分局采取多種措施遏制老舊居民樓火災:一是結合“大走訪”開門評警活動,發動社區民警對住戶進行走訪,宣傳消防安全知識;二是發動出租屋管理員對出租屋火災隱患進行排查;三是與房管部門進行協調,提出改造老舊居民樓電器線路及廚房,目前已落實改造經費1000萬元;四是加大日常工作中的檢查力度,在各警種聯合行動中每周分片對火災隱患進行清查。
在工作協調會上,吳沙局長對下步工作提出了以下幾點要求:一是要全面摸清火災隱患底數,做到對轄區消防安全狀況心中有數;二是要爭取區政府的支持,協調房管、供電、出租屋管理等相關職能部門,制定整改計劃,對存在火災隱患的老舊居民樓分類進行處理,落實整改單位、整改責任人和整改時間;三是對發現的火災隱患要切實落實好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徹底整改,不能整改的要說明原因并做好火災防控措施;四是要責任到人,明確分工,切實加強消防監督檢查工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