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期間,群眾掃墓祭祖等活動顯著增多,各類用火、用電量大,火災事故頻頻發生。省公安消防總隊溫馨提醒:清明節要防火于“未燃”,文明安全祭掃。
省消防總隊防火部有關專家介紹,入春以來,我省天氣持續干旱,大風天增多,森林火險等級居高不下,火災防控形勢嚴峻。加上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旅游等出行明顯增加,各類場所人員密集,群眾祭掃焚香、燒紙、點蠟、燃放鞭炮頻繁,歷來是火災防控重點時段。據統計,去年清明節(4月3至5日)假期,全省共查詢到火災起數 34 起,死亡 1 人,受傷 1 人,直接財產損失 13萬多元。
為應對清明節火災防范工作,從3月28日起,全省公安消防部門就已經開始對公墓、陵園、寺廟等祭祀場所及文物古建筑、旅游風景區等人員聚集場所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并督促與清明節緊密相關的場所、單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特別要求對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燒香、紙、燭的場所確定責任人,在祭掃高峰時刻,消防部門還將派出消防警力對易發火災的重點場所、重點部位流動巡邏或現場監護,一旦發生火災或其他災害事故,將第一時間進行處置。消防專家提醒市民群眾,清明祭祀時,燒紙、焚香、燃放鞭炮應到指定地點,嚴禁在山林、雜草密集地段使用明火、焚燒紙錢、燃放煙花爆竹等,提倡鮮花掃墓、網絡祭掃等無煙祭祀方式,既表達了哀思悼念之情,又避免了意外火災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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