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汕頭市今年《汕頭市消防條例》(修訂)〔以下簡稱《條例》(修訂)〕立法計劃順利完成, 3月22日,汕頭市人大組織召開2011年度《條例》(修訂)立法計劃工作座談會。汕頭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鐘展南,市人大法制委、公安局相關領導,汕頭支隊羅浩旋副支隊長參加了會議。
會議首先由汕頭支隊羅浩旋副支隊長對《條例》(修訂)的起草情況進行說明。汕頭支隊在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實施后,迅速成立了以李偉斌支隊長、陳海鵬政委為組長的《條例》(修訂)起草小組,經一年多的執法第一線調研、征求基層消防大隊意見,最終形成修訂征求意見稿。近日,受市政府和市法制部門的委托,市消防局發文向各區(縣)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征求意見,同時,由市公安局向各警種和各區(縣)公安(分)局、有關科室征求意見,并在《汕頭消防信息網》上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待征求意見截止日期滿后,消防局將綜合有關單位和個人的意見,于3月底將《條例》(修訂)草案報汕頭市人民政府。
汕頭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常委會法工委主任吳小云聽取羅副支隊長的匯報后指出,法律法規的制定、調整是對原有法律法規體系的重要補充,在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的作用,消防部門要做好計劃安排,認真組織實施,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條例》(修訂)的起草和提請審議工作;消防部門在立法時要跳出部門的框框,站在全局的高度來起草法規,避免部門間法規條文的矛盾。 汕頭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鐘展南在會上做了重要講話:一是要明確《條例》(修訂)立法的目的性,清楚立法所要解決的問題,做到立良法、立好法;二是要結合汕頭市的實際,立法要反映汕頭市地方情況,形成汕頭的特色;三是在立法前要做好調研論證,傾聽多方意見,增強新立法律法規的普遍適用性;四是要與市人大法制委加強溝通聯系,聯合做好立法工作。 會后,汕頭市人大常委會發出《關于印發〈汕頭市2011年立法計劃〉的通知》,將《汕頭市消防條例》(修訂)正式列為汕頭市2011年立法計劃。![](http://www.gdfire.gov.cn/images/images3/article_12.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