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隨州市委、市政府下發《關于命名表彰全市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先進單位的決定》,隨州市公安消防支隊榮獲2010-2011年度市級“文明單位”稱號。
近年來,隨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在省消防總隊和各級黨委、政府、公安機關的領導下,以科學發展觀和胡總書記“三句話”總要求為指導,始終堅持把“文明單位”創建活動作為全面加強部隊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全市消防官兵始終牢記“視人民如父母,把駐地當故鄉”的思想觀念,堅持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協調發展的方針,忠實踐行“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服務宗旨,認真貫徹落實消防工作方針,在規范上做文章,在服務上下功夫,在隊伍上花力氣,在爭創上求實效、團結奮戰、努力拼搏,與政府、駐地單位、企業、學校、群眾大力開展文明單位創建活動,做到了規劃完備、目標明確、機構健全、措施具體、制度落實、活動經常、關系融洽,充分發揮了消防部隊自身優勢,建立了深厚的魚水之情并取得了顯著成績。在全體官兵的共同努力下,全市連續9年無較大以上火災事故,連續3年無亡人火災事故發生,最大限度地減少了火災危害,為保衛國家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出了積極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