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政府下發《關于表彰2011年度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全市12家先進單位和25名先進個人進行了表彰。
《通知》指出,2011年,各級、各部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消防安全法律法規,全面履行消防安全工作主體責任,大力推進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全市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城鄉抗御火災的整體能力進一步提高,為維護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和人民群眾安居樂業提供了強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為鼓勵先進,樹立典型,市政府決定授予葛店開發區管委會等12家單位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先進單位”,姜亞軍等15名同志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先進個人”,朱敏等10名同志為“全市熱心消防公益事業先進個人”榮譽稱號。
《通知》強調,全市各單位、各部門要以先進為榜樣,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切實增強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按照2012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加強領導,強化措施,確保全面完成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任務,為推進我市跨越發展和建設宜居宜業組群式大城市出新的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