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北省消防工作“十二五”發展規劃〉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鄂州市政府批示同意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責任目標考評內容請示。
鄂州市首次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責任目標考評內容有:一是對發生亡人火災事故的街道、鄉鎮或發生死亡3人以上火災事故的區、開發區實行一票否決。二完成年度消防工作重點建設任務:鄂城區完成花湖消防站征地、拆遷工作,力爭年內開工建設;華容區完成紅蓮湖消防站暨水上訓練基地綜合樓主體工程建設;鄂州開發區完成鄂州開發區消防站征地、拆遷工作,力爭年內開工建設。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對消防工作高度重視,進一步加強對消防工作的組織領導,健全消防責任體系,有效改善了全市消防安全環境,連續兩年實現火災“零傷亡”,確保了全市火災形勢持續穩定。此次將消防工作納入政府年度工作責任目標考評內容進一步推動我市消防工作責任的落實,提高全市抗御火災的綜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