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邯鄲市公安局、邯鄲市財政局和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合同制消防隊員、文員經費保障和離隊安置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至此,全市消防合同制消防隊員、文員經費保障和離隊安置工作取得了實質性成果。
文件中明確了消防合同制消防隊員、文員工資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標準予以保障,隨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調整而調整,并增加了消防合同制消防隊員、文員發放高危補助,標準為每人每月200元。合同制消防隊員、文員醫保、養老、工傷、失業及意外傷害等基本保險費隨全市社保繳費基數同步增長。
文件要求落實消防合同制消防隊員離隊安置工作。組織機構編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安消防等部門,采取多種形式優先向企業、空編事業單位推薦安置離隊的優秀合同制消防隊員(所占比例不超過總人數的10%)。安置對象為:在消防部隊工作兩個任期以上(即6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成績均為優秀的合同制消防隊員。
文件出臺過程中,邯鄲消防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多次向市政府匯報此項工作并積極走訪市財政局、市公安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相關部門,修改文件內容十余次,確保的文件內容的實時性。
該文件的出臺標志著邯鄲市消防隊員、文員經費保障和離隊安置工作更加規范化、制度化,充分調動了全市消防隊員、文員的工作熱情,為消防隊員、文員提供了安心留人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