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新形勢下社會經濟快速發展,使消防工作面臨許多需要解決的新問題、新情況,特別是新《消防法》賦予了公安消防部隊“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搶險救援”的法定職責,從法律上進一步拓展了消防部隊的職能范圍。由于抗洪搶險、抗震救災、應急處突和社會救助等搶險救援工作的殘酷性和復雜性,對官兵的心理與行為提出了特殊的要求。官兵心理行為訓練作為培養官兵良好心理素質的重要途徑,研究開展官兵心理行為訓練的特點和規律,對提高消防部隊的戰斗力具有極大的現實意義。 圖為洋浦消防官兵開展依存共度心理行為訓練,通過開展高空和組合訓練使官兵們真實地體驗了恐懼和焦慮情緒產生、發展以及消除的變化過程,根據官兵們實際的訓練狀況,及時輔以適當的心理交流和調節,培養了官兵在恐懼中冷靜思維的良好習慣,從而增強沉著應對各種復雜環境的適應能力。
(圖為洋浦消防官兵開展依存共度心理行為訓練 通訊員 戚勇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