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海省人民政府正式出臺了《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意見》的出臺對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46號),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周海東電視臺將在一周內循環播出青海省《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的公告,廣泛向社會各界公告《意見》的內容,形成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的良好宣傳氛圍。
公告從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強化消防工作組織領導;進一步強化消防經費保障機制,全面加強消防隊站、車輛、裝備、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消防宣傳教育活動等方面作了明確。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網絡、建立農(牧)村消防安全多戶聯防和社區消防工作區域聯防制度、加強寺院的消防安全監管、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基本消防技能演練、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等工作進行了廣泛宣傳。
近期支隊計劃向地區行署上報《海東地區深入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五年規劃》,對貫徹落實工作提出了科學、合理、可操作性強的意見和建議,并通過《西海都市報》、海東電視臺等省、地區媒體開辦消防宣傳欄目,繼續加大省政府《關于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的實施意見》的宣貫落實,推動消防事業健康、持續、快速發展,服務全區經濟社會,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