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3日,海東行署召開全區消防工作會議,表彰了消防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授予民和縣人民政府、樂都縣人民政府“落實消防責任先進縣政府”榮譽稱號;青海互助青稞酒有限責任公司、青海黃河水電公司公伯峽發電分公司、平安縣第一中學等7家單位“消防工作先進單位” 榮譽稱號;平安縣公安局政委李育錄、海東供電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高文奎等13名同志“消防工作先進個人”榮譽稱號,并予以表彰獎勵。
表彰決定中指出,在地委、行署的正確領導下,各級政府和各部門、各社會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加強公共消防安全,認真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清剿火患”戰役,努力打造消防鐵軍,及時撲救火災,開展應急救援,保持了我區多年未發生群死群傷及重特大火災事故的良好局面,為海東經濟建設創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為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和諧,進一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做出了積極貢獻。
在各消防工作先進單位、先進個人帶動下,海東地區全面開展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和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得到明顯提升,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全面改善,全區消防工作取得十分顯著的成效,火災形勢持續保持基本平穩。地區行署希望受到表彰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戒驕戒躁,再接再厲,爭取更大的成績。全區各行業系統、各單位和廣大干部要向先進學習,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觀念,與時俱進、開拓進取,努力改善全區消防安全環境,為建設富裕文明和諧新海東做出更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