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動,全面“清剿火患”,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發生,確保全市火災形勢穩定。近日,格爾木市人民政府結合本地實際,印發了《格爾木市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動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實施方案》,決定從2011年10月13日至2012年2月29日,開展為期5個月的“清剿火患”戰役。
《方案》成立了由格爾木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王建平為總指揮,市公安局局長方軼為指揮長,市消防支隊、民政局、安監局、教育局、工商局、建設局等部門及“四區”、行委和各鄉鎮等消防安全成員單位為“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
《方案》細分了“安全生產”、“教育教學”、“文化娛樂”等13個戰役戰區,明確了各部門、各單位依法監管和“清剿火患”整治范圍、戰役時間、工作目標、戰役重點、階段劃分和工作措施。
《方案》強調各級政府、各有關單位和部門要堅持“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全面參與”的消防工作原則,根據《方案》要求,深入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全面排查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動消防設施、公共場所室內裝修、電氣線路設備等方面存在的火災隱患,徹底消除火災隱患死角和盲區。同時,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宣傳手段加強宣傳和輿論監督,跟蹤報道排查整治、曝光重大火災隱患和宣傳典型火災案例,形成強大聲勢和濃厚的輿論氛圍。
《方案》要求各戰區要由戰區主責單位領導為指揮長,成立戰區指揮部,成立戰役小組,分片包干、責任到人,量化清剿工作任務,采取“地毯式”、“網格式”清剿模式,深入到分管轄區挨家挨戶開展“清剿火患”工作。同時,公安、安監、文化、消防等部門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開展“清剿火患”戰役,并嚴格按照公安部“六個一律”的剛性要求,徹底查處和消除隱患。
原作者:王有德 張生科 審核人:楊寧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