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標文件
本招標項目華能長興電廠“上大壓小”工程碼頭和航道工程(簡稱本項目)已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改能源【2013】548號文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華能國際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長興電廠(招標人),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本項目的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建設地點: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呂山鄉。
2.2 招標項目規模:新建1000 噸級卸煤泊位6 個,1000 噸級裝灰泊位1 個,待泊泊位2 個,錨泊位10 個。碼頭通過能力為:卸煤泊位330 萬噸/年,裝灰泊位35 萬噸/年。碼頭設計吞吐量320 萬噸/年,其中煤炭300 萬噸/年(進口),粉煤灰20 萬噸/(出口)。碼頭采用橋式抓斗卸船機,橋式抓斗卸船機額定生產率300t/h,前伸距14m。卸船機軌距8m。兩側卸船機下各布置一路皮帶機(BC1A、BC1B)。BC1A/B 分別進入T1、T2 轉運樓,通過頭部三通進入皮帶機BC2A/B,再輸送至廠區。碼頭設置碼頭低壓配電段,負責碼頭部分的供電。
2.3 計劃施工工期:2013年7月20日至2014年7月19日,共12個月。
2.4 招標范圍:本項目水工結構物、陸域形成、道路、設備安裝、電氣、控制、給排水、通信、消防、暖通、生產與輔助建筑物(灰罐及設備由主體監理負責)等,其中碼頭水工、工藝部分與本項目監理標段的分界點為T2轉運站,在T2轉運站之前(含T2轉運站)為碼頭部分監理范圍;電氣部分與本項目監理標段的分界點為碼頭變壓器上樁頭,碼頭變壓器上樁頭以下部分為碼頭部分監理范圍;輸灰系統屬主體工程監理標段工作范圍。
2.5監理標段劃分及其監理服務期:本項目設一個監理標段,即J1監理標段。監理服務期為30個月,其中施工期監理12個月,試運行期監理6個月,缺陷責任期監理12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監理標段資質要求: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交通運輸部核發的水運工程甲級監理資質;監理標段業績要求:自2008年1月1日以來(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獨立成功監理過1個500噸級及以上的內河碼頭工程或自2008年1月1日以來(以實際交工日期為準)獨立成功監理過1個5000噸級及以上的沿海碼頭工程。
3.2 總監理工程師要求:具有交通運輸部核發的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監理資格,水運工程高級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擔任總監或副總監(或駐地或副駐地)職務3年及以上,年齡60周歲及以下。持有交通監理行業協會核發的《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合格證書》、《水運工程環境保護監理合格證書》,崗位登記工作單位為其投標單位(以交通運輸部質量監督局崗位登記截圖的打印件為準)。
3.3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資格審查方式:資格后審。
3.5 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單位不得同時對本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直接監管的中央企業不屬于本條款規定的“母公司”,其一級子公司可同時對本標段投標,但同屬一個子公司的二個或二個以上二級子公司不得同時對本標段投標,否則均按廢標處理。
3.6 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或企業技術負責人或在其他項目上擔任總監理工程師的(含中標項目投標時擬任總監理工程師。若該項目已提前完工,應提供發包人證明材料)不能在本項目任職。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3年 6 月 17 日至2013年 6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時0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至4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持授權委托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及上述資料復印件一套和浙江省重大建設工程交易登記手冊,到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號五環廣場東環302室,黃龍體育中心內)購買招標文件。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未取得交易登記手冊的投標人,應在購買招標文件前先辦理承包單位交易檔案登記手續,具體辦理事項請登錄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網(http://www.zmctc.com),并請在投標截止前3個工作日交納開標日當月的交易席位費,否則,交易管理系統將無法接受你的投標文件。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3年 7 月 9 日9時0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8時00分至9時00分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號五環廣場東環,黃龍體育中心內)。
5.2 投標文件公開開標時,邀請所有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或企業技術負責人出席開標活動(要求攜帶身份證和投標人資質證書副本原件以供現場核驗)。投標人的法定代表人、企業負責人、企業技術負責人姓名以投標人資質證書副本中登記的為準。投標人未按上述要求出席開標活動的,其投標文件將不予接受(不予唱標),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除其投標文件作廢標處理外,其投標保證金及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將不予退還,并依法作出其他處理。
5.3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2013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