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對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消防設施維護服務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詳情請參見招標文件。現將該項目招標文件(0851-1361GZ
1. 本項目投標邀請及招標文件中所有時間均為24小時制北京時間,所有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元,所使用的計量單位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特別注明除外)。
2. 項目編號:0851-1361GZ32C727
3. 項目名稱:廣州市第八人民醫院消防設施維護服務項目
4. 項目類型:服務類
5. 政府采購品目編號:C0402(專用設備維修、維護)
6. 項目情況一覽表:
采購內容 |
服務期 |
最高限價 |
消防設施維護服務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年 |
人民幣25萬元 |
備注:服務詳細內容、要求及執行標準詳見招標文件中的“用戶需求書”。
7. 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
7.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7.1.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7.1.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7.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7.1.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7.1.5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7.1.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2 提供投標人注冊屬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復印件和《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
7.3 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二級或以上級別資質和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
7.4 投標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7.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8.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8.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13年7月8日-2013年7月30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8.2 獲取招標文件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18樓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8.3 獲取招標文件方式:(投標人憑以下資料加蓋單位公章購買招標文件)
8.3.1 投標人注冊屬地人民檢察院出具的《無行賄犯罪檔案記錄證明》復印件和《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申請書》及《公平競爭承諾書》格式點擊下載);
8.3.2 經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原件核查);
8.3.3 稅務登記證(地稅)副本復印件、社會保險登記證或相關證明文件(如:社保部門或稅務部門出具的證明;或者社會保險基金管理部門網站打印的參保證明等)復印件;
8.3.4 購買招標文件經辦人,需提供:
8.3.4.1. 經辦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查);
8.3.4.2. 經辦人如是投標人授權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核查);
8.3.4.3. 消防設施工程設計與施工二級或以上級別資質和消防設施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原件核查)
8.3.4.4. 安全生產許可證。(原件核查)
備注:以上資料參與正式投標時須放入投標文件中。
為了提高效率,供應商可先下載“招標文件發售登記表”,填寫后打印并與以上資料一并攜帶購買招標文件。
8.4 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并經審查,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招標文件的供應商的投標。
8.5 招標文件售價:招標文件每份人民幣20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人民幣60元特快專遞費,售后不退。在任何情況下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9. 投標、開標時間及地點:
9.1 投標時間:2013年7月31日9:00~9:30
9.2 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13年7月31日9:30
9.3 投標文件遞交及開標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18樓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會議室。
10. 本項目相關公告在以下媒體發布:
10.1 法定媒體:中國政府采購網和廣州市政府采購網。相關公告在法定媒體上公布之日即視為有效送達,不再另行通知。
10.2 補充媒體: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網站。
11.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司提出質疑,質疑書應包括的內容:具體的質疑事項、事實依據及相關確鑿的證明材料、投標人名稱及地址、授權代表姓名及其聯系電話、質疑時間。質疑書應當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投標人遞交質疑書時需提供質疑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應載明委托代理的具體權限及事項)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