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1. 1 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功控制器,應設置在前防控制室內或有人值班的房間和場所。
6. 1. 2 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動控制器等在消防控制室內的布置,應符合本規范第3. 4. 8 條的規定。
6. 1. 3 火災報警控制器和消防聯功控制器安裝在墻上時 ,其主顯示屏高度宜為1. 5m~ 1. 8m ,其靠近門軸的側面距墻不應小于O.5m ,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于1. 2m,
6. 1. 4 集中報警系統和控制中心報警系統中的區域火災報警控制器在滿足下列條件時,可設置在無人值班的場所:
1 本區域內無需要手動控制的消防聯動設備。
2 本火災報警控制器的所有信息在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上均有顯示.且能接收起集中控制功能的火災報警控制器的聯動拉制信號,并自動啟動相應的消防設備。
3 設置的場所只有值班人員可以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