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天下網訊 4月28日,湖北省政府召開全省消防工作電視電話會議,通報省級重大火災隱患,在全省部署開展為期8個月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排查人員密集、易燃易爆、在建工程等三類場所火患。
今年以來,湖北全省共發生火災3300起,死亡33人,受傷64人,直接財產損失1611萬元。同比近五年全省火災綜合數據,火災起數、損失數分別下降8.6%、9.6%,火災亡人數上升83.3%。全省火災形勢呈現出亡人火災高發、電氣火災多發、晚上火災易發、城市市區火災集中和季節變化期火災突出的特點。
為了穩定火災形勢,湖北省先后開展了冬春消防專項行動,省、市、縣三級政府對608起重大火災隱患實施掛牌督辦,其中湖北省政府通報并掛牌督辦21起,分別限定最晚于12月30日完成隱患整改。
此次開展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將從即日起至12月31日結束,以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在建工程工地等三類場所為整治重點,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分別由公安、安監、住建部門牽頭組織,由教育、民政、商務、文化、衛生、工商、旅游、人防、發改、經信、工商、質監、電力、規劃、城管、房管等部門配合。確保實現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確保不在重要場所、重要節點發生有影響的火災;確保不因監管不到位發生亡人火災的目標。
湖北省省長助理、省消防安全委員會主任、省公安廳廳長曾欣要求全省,切實增強消防工作責任感、認真落實部門監管職責,建立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機制。始終緊盯火災隱患突出的區域、場所、部位,火、電、油、氣等誘發火災的主要因素,火災高發 、多發的關鍵節點和重要時段,以及疏于防范、能力不足的重點單位和重點人群,采取“政府領導帶隊查、行業系統合力查、公安消防監督查、社會單位自主查,人民群眾協助查”等多種形式,實施“拉網式”大排查,不留“死角”。要在整治行動中堅決實行“三個一律”:對不符合消防技術要求的,一律不得發放許可證照;對不具備安全疏散條件、不具備防火滅火功能,以及違規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裝修的,一律依法予以臨時查封;對外墻門窗設置影響逃生和救援,且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組織強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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