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天下網訊:隨著城鎮化建設進程的不斷推進,沿街小店面房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城鎮新建的沿街建筑,其首層或下面若干層絕大部分為小店面房,另外,隨著城市交通建設的不斷改善,沿道路兩側的建筑,其首層往往也改建成了小店面房,這些小店面房或單獨建造,或附設在其他建筑內,經營戶大多為個體工商戶,有的個體戶一家老小吃住在店內,常年以店為家,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店毀人亡。
一、沿街小店面房在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
依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對于住宅底部設置的建筑層數不超過2層,建筑面積不超過300平方米的百貨店、理發店、修理門市部等公共服務用房稱作商業服務網點。依據江蘇省《商業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小型商業用房是指用防火分隔墻分隔的兩三層高的獨立商業單元。不論是附設在住宅底部的商業服務網點,還是小型商業用房,其消防安全要求有所不同,但作為沿街小店面房,其火災危險性基本相同,其在消防安全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滋生了“三合一”場所。沿街小店面房往往底部作為經營用房,二、三層作為倉庫、住宿使用,形成了經營、儲存、住宿于一體的典型“三合一”建筑。
(二)降低了商業單元的耐火等級。沿街小店面房首層層高一般在4.5米以上,在改造裝修過程中,夾層樓板和樓梯往往采用木質材料或未經防火處理的鋼質材料,降低了該商業單元的耐火等級。有時,因造型需要和突出藝術效果,采用可燃材料裝修,人為增加了火災荷載。
(三)忽視了消防設施的配套完善。對于首層層高超過4.5米的沿街小店面房,在建設初期按一層進行設計,其消防設施的設計也按一層進行考慮,內部加了夾層后,其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淋等消防設施往往被忽視,有的業主不僅沒有按加層后的實際進行配套完善,反而將原有消防設施人為廢除。
(四)妨礙了疏散設施的正常使用。沿街小店面房在改造過程中,業主一般僅增設一部敞開樓梯,對于因加設夾層,使夾層、上層建筑面積之和超過300平方米及超過三層的單元,明顯缺少一個安全出口。對于大多數沿街用房來說,由于受到城市規劃和管理的局限,很難做到再增設安全出口,撇開內部樓梯的設置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業主出于防盜的考慮,底層門窗周圍安裝的防盜網、卷簾門等防盜設施,在火災情況下,影響火場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