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狀以及原因分析
從消防部隊參與的滅火救援實際來看,主要問題還是存在于住宅小區消防車的通行和住宅小區內的消防車道能否保證24小時暢通,特別是夜間的車道暢通問題。但是小區內消防車道能否保證暢通的關鍵還在于解決小區的機動車“停車難”問題。機動車“停車難”問題已成為近年來出現的一個新的日益突出的社會問題,之所以難以根治,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一)社會公眾消防意識淡薄。
相當一部分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識還比較欠缺,沒有掌握必要的消防常識,根本沒有意識到侵占消防車通道的行為已經威脅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二)老舊小區停車位與車輛數量增長的矛盾日益突出。
鎮海老城區大多數為早年建成的小區,沒有地下停車庫,地上原有規劃的停車位很少,小區內車位數遠遠無法滿足居民汽車擁有量快速增長的需要,使得現在私家車隨意占據消防車通道的行為越來越嚴重。
(三)小區物業監管不夠到位。
根據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消防條例》規定,保持小區內安全通道的通暢,是物管部門的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和消防登高場地。物管部門有權勸說和制止,對方要是不聽,物管就可以報警。但是由于物業方面的業務能力和責任心,再加上客觀上不具備執法資格的原因,往往造成亂停車沒人管或是不敢去管的現象。
二、現階段正在開展的工作
(一)抓好新建住宅小區停車庫(位)規劃和建設。
針對新建住宅小區停車配套標準低的問題,2010年市規劃局重新修訂印發了《寧波市建設工程停車配套指標規定》(修訂)(甬政發【2009】96號)文件,對不同類型不同面積的住宅規定不同停車庫(位)的配置標準,除了安置房、經濟適用房配置標準低一點外,商品房都要求達到每戶擁有一個以上車庫(位)的標準。為此,建委已同規劃、交警等部門在小區建設擴初設計會審、單體驗收、和綜合驗收上嚴格把關,要求建設單位按上述規定要求配置車庫(位),同時引導建設單位用超前眼光合理配置更多的停車庫(位)。
(二)督促物業公司對小區加強停車管理。
寧波市已經于2011年5月下發了《關于加強住宅小區機動車輛停放管理的通知》,要求各物業服務企業在所服務的小區消防通道處設立消防警示標示,并在平時巡邏時發現有亂停亂放行為的,要做好勸導阻止工作。物業管理行業的主管部門,著重做好督促和引導工作,規范小區內停車秩序,緩解小區停車難問題。區消防大隊在日常監督檢查中也要求物業服務公司做到對消防車道和消防器材的管理,尤其是對于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的違法行為,消防大隊會對物業公司進行處罰,并責令其改正。目前我區消防工作實行了“網格化”管理,在網格化管理中,我們也要求各網格管理員要對自己網格內居民區消防通道和消防器材進行監督管理,發現問題及時勸阻整改,如經勸阻無用則可按級上報到各街道(鎮)消防工作站,由消防工作站協調處理,消防工作站也可抄告給消防大隊。
(三)提高物業人員消防知識水平和火災處置能力。
各小區基本上都有物業管理單位,由于小區內并非所有道路都為消防車通道,學會識別消防車通道、合理利用小區道路停車既能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停車壓力,又能減少群眾矛盾,同時物業隊伍的工作性質決定其能夠在火災發生的第一時間開展自救行動,因此加強物業人員消防知識水平和火災處置能力是保障社區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近年來,鎮海消防大隊在全區范圍內積極開展小區實地消防演習,模擬真實火災場景,通過報警、火災撲救、人員疏散等一系列程序的演習,提高物業人員處置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使其能在火災發生時充分發揮作用進行報警、撲救和組織人員逃生。針對消防車通道被私家車占用的現象,大隊指導小區物業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應急預案,在發生火災后、消防車未到現場之前,物業人員可啟動預案,聯系私家車主,引導車輛盡快駛離消防車通道。通過開展各類培訓,切實提高了物業人員的消防專業技能水平。
(四)依托消防宣傳加強社區居民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意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的規定,“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妨礙消防車通行的”,應當責令改正并予以罰款。但由于小區停車占用消防車通道的現象十分普遍,若在不能有效解決停車問題的情況下一味執行消防行政處罰,只能治標不能治本,也易引發社區群眾的不滿和抵觸情緒,因此鎮海消防大隊在消防行政執法工作中,更注重加強消防法制宣傳教育和消防逃生自救教育,使更多的人民群眾了解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通過“消防宣傳進社區”、“119宣傳活動月”等各類活動,鎮海消防大隊向社區居民發放了《城鄉居民宣傳教育讀本》、《消防法》、《消防宣傳知識二十條》等各類圖文并茂的宣傳資料,并通過講解各類火災案例,強調了占用疏散通道、占用消防車通道等老百姓身邊的不文明現象帶來的危害性,讓居民切身感受,掌握逃生自救知識。
三、下一步打算及建議
(一)開展“六熟悉”工作提高消防隊伍實戰能力。
針對目前小區停車堵塞消防車通道的現象,消防部門也對自身隊伍建設進行了多方面研究,以在火災發生時更好更快地處置火情。在小區道路被堵塞的情況下,消防救援人員不能光依靠消防車開展供水、撲救行動,因此熟悉了解轄區道路、小區建筑地形、掌握室內外消火栓和河流等天然水源的具體位置,能保證救援人員第一時間到場、第一時間展開、第一時間救出被困人員,為滅火救援行動的順利實施提供重要保障。鎮海消防大隊將更注重居民住宅小區的“六熟悉”工作,把各種困難和阻礙想在前面,制定“小區作戰熟悉演練卡”和相應的應急預案,真正做到在火災發生時能拉得出、打得響。
(二)“疏”“堵”結合,標本兼治,治理亂停車頑疾。
建議政府和有關部門合理籌劃,在新居民區規劃和建設中執行比國標更嚴的標準,用超前眼光合理配置更多的停車庫(位)。在老舊小區的整治中,建議:一是積極引導居民將車輛停放地下停車位,加強與有閑置車位居民的協商,對閑置車位進行調劑,以減少地面的停車壓力;二是在有條件的小區,征得小區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同意,對小區內部分道路進行拓寬或改建部分綠地作停車場地,并申請交警部門協助劃定停車位和行車路線;三是加強違規停放公車的勸阻工作,經勸告無效的,報相關部門處理;四是加強擅自改變使用性質停車庫勸阻工作,經勸告無效的,及時報告轄區規劃或城管部門處理;五是對于小區周邊有商務樓、辦公樓等有可利用車位的,會同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業委會與相關單位協商,有償利用周邊商務樓、辦公樓等夜間空置停車位;六是在有條件的小區,新建或改建立體式停車位,改造資金由車主認購等途徑解決,增辟小區停車位;七是對小區周邊支路、人行道符合停車條件又不影響車輛、人員通行的,向交警、城管部門提出申請,開辟停車位,解決小區內車輛臨時停放;八是對于目前車位充足但仍有亂停車占用消防車道的現象,物業服務企業應根據小區車輛實際,配置必要的車輛秩序管理員,引導業主車輛有序停放,或者試行“人車分離”制度。
(三)建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每年要結合創優考評、老住宅小區物業管理補貼考評和創建全國文明城市檢查考評工作,把住宅小區機動車輛停放管理工作作為一項重點內容進行檢查,推動物業服務企業不斷強化措施,切實規范小區車輛停放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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