賓館飯店、商場、影劇院、禮堂、歌舞廳、體育館、圖書館、展覽館等都屬于公共場所這些場所具有可燃材料多、電器設備多、著火源多、人員集中等特點,一旦發生火災,火蔓延快,人員疏散困難,易造成人員重大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
因此,公民應自覺遵守公共場所的防火安全規定:
不要攜帶煙火爆竹、酒精、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要在公共場所內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不要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內吸煙或使用明火。
發生火災時,不要驚慌,不要擁擠,應服從公共場所管理人員的統一指揮,緊急有序疏散逃生。
進人公共場所,首先要注意觀察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找到安全通道,以便發生火災時,尋找疏散方向,做到互救自救。
不要埋壓、圈占消防火栓,消防設施要維護完好;不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要保證公共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