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水地區往往是離城區偏遠的山區農村,公安消防隊伍接警后一時不能趕到,有些地方因交通原因消防車還到達不了火場,或雖有水源卻難以取水救火。因此,發現火災者,除馬上向119報警外,應立即組織當地群眾奮力自救,發揮一切消防設施、義務消防人員的作用,不能單純依賴或等待消防隊的到來。
在滅火撲救的措施方面,公安消防隊在調派第一出動時,必須調派泵浦消防車,并配備有手抬泵;若是城郊或距離消防隊較近的缺水地區,調度室要根據接警時掌握的情況,力求一次調足力量趕赴火場。如果第一出動已到達火場,指揮員要根據火場實際需要請求調集增援力量。
同時要充分利用火場附近的水源,在用消防車備用水開展撲救的同時,及時組織人員尋找水源。盡量選擇能夠使用消防車取水,并在消防車最大供水距離[根據Sn=(HB-h-H1-2)hd公式進行結算]以內的水源;如果不能使用消防車取水,而可用手抬泵取水的水源,要果斷使用手抬泵,但是手抬泵和火場的垂直高度不宜超過10米,否則容易損壞手抬泵,這點往往容易被忽略;當水源與火場的距離大于消防車和手抬泵的最大供水距離時,可采用消防車和手抬泵接力供水的方法供水;必要時調動民間力量,利用河渠將水流引到火場附近,再用消防車或手抬泵取水滅火。
其三,在滅火中要合理用水。要把水集中用于火場的主要方面,優先供給主要陣地上的水槍,如水槍應先掩護救人,掩護疏散可能引起爆炸的物品或者對其進行冷卻。水槍手射水要準確,以最大限度地發揮射流的滅火作用。
還有,極力采取其它一切有效的滅火措施。要根據火場上火勢蔓延發展情況、風向等,選擇合適的部位進行破拆,開辟隔離地帶,阻止火勢擴大蔓延。
積極組織人員疏散物資。在缺水情況下不能有效地阻止火勢蔓延時,要組織足夠力量疏散受火勢威脅的可燃物,特別是貴重物資和易燃易爆物品。
使用其它滅火劑和沙土,或用不燃物遮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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