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銷商與生產商大多不是同一企業,給基層部隊維保工作帶來了不少難題。單就消防車而言,大多的供應商均采用“地盤和上裝部分”分開生產安裝的模式,售后服務就由1家衍生成多家。在消防車輛出現故障后,使用單位聯系經銷商,容易發生分歧,將問題故障的出現原因歸結給對方,減少各自的責任,以增加(減少)經費,更有甚者供貨商直接將電話告知使用單位,要求由使用單位自行聯系維保。消防部隊在采購該產品時,簽訂合同經銷商是唯一的,如果售后服務商改變,就嚴重影響了部隊執勤備戰的水平。
2、消防裝備種類多,購買配件困難
僅石嘴山支隊,各類消防車輛不足40輛,供應商達11家,各類器材供應商更是多達20多家。目前消防裝備維修配件市場混亂,配件外觀相差無幾的產品,價格卻有不小的差距,質量更是參次不齊。消防裝備在損壞后,沒有專業維修站。例:對消防車輛的維修,依然采取部隊自修和廠家維保相結合的模式。在車輛送外修理時,時常會碰到汽車配件市場價格隨地域變化相差巨大,存在“以次充好”的現象。此外,消防裝備損壞后要與千里之外的廠家聯系,需要漫長時間等待才有可能得到解決,從而影響了執勤戰備。2012年,某中隊1輛舉高噴射消防車出現了故障,寧夏境內無法解決,返廠半年以后才重新服役。更加糟糕的是有的生產廠家倒閉,部隊購買的消防裝備在損壞后就無法找到維修配件來源,只能將消防裝備報廢。
3、消防裝備配件價格昂貴,維修周期長
只要貼上“消防”標簽,加之進口裝備來源單一,其身價就翻倍,這幾乎是消防從業者普遍的共識。近些年在市場競爭下,雖然消防裝備的售價有所下降,但對于寧夏這樣的西部欠發達地區,仍然是大多基層單位無法承受的天價,可以說配件價格就是供貨商單方面報價,沒有公開配件價格,更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例:個別中隊手持式鋼筋速斷器電池損壞后,廠家報價僅電池單價達3500元,據了解,整套價格也僅為5000元左右。該產品屬進口商品,在國內有專門經銷商,無法在市場上購買到。某中隊雷達生命探測儀充電器損壞,無法購買到配件,長期得不到解決。這些“洋貨”,維修起來成本極高,不維修又造成浪費,一線官兵反響強烈。少數裝備需要返廠維保的,時間周期就長,基層官兵將產品郵寄到廠家后,就剩下漫長的等待。某單位2010年配備充氣充填泵1臺,自配發之日起就無法使用,先后返廠3次,耗時近2年多,問題仍然沒有解決。直至2013年底,總隊裝備服務小分隊下基層服務,才幫助解決,投入執勤。
4、裝備技師更換速度快,專業維修人才緊缺
目前各單位仍然采用自主維修與商家聯保的維修模式。因戰士服兵役的時間短,同時培養一個裝備技師的時間又比較長,有的時候一名裝備技師剛剛熟悉了裝備的維修保養知識就要面臨轉業退伍的問題,這就導致專業裝備技師嚴重缺乏。現有裝備技師,其維修方式也只能是傳統的敲敲打打,具體到裝備壽命如何,沒有定性定量的數據。尤其是對進口消防裝備的維修檢測更是無從談起。
5、消防裝備培訓、維護保養不到位
目前少數中隊對本中隊的裝備器材管理是能用就用,不能用就擱置,損壞后上報即可。對裝備器材的日常檢查、維護保養不到位集中反應在四個方面,一是對裝備檢查不夠,不能及時通過氣味、噪音、振動、溫度、視覺的改變等及時發現異常現象及潛在故障。二是裝備按規定的制度進行維護保養不到位。如:對正壓式空氣呼吸器的保養就只是保證空呼的氣瓶壓力是否達到標準壓(28MPa),而不檢查氣瓶的完好性,減壓閥的完好率,面罩的密閉性是否良好等檢查注意事項。三是部隊缺乏有效的維修保養方法。目前,個別中隊裝備技師不在崗,對消防裝備知識的傳、幫、帶不到位。如:重(輕)型防化服、鋁箔隔熱服等按規定不能折疊存放,否則將影響使用壽命,甚至喪失其防護功能,但大多單位都是整整齊齊疊放在貨架上。四是管裝愛裝教育不到位,獎懲措施不落實。筆者在組織裝備巡檢過程中,巡檢小組多次發現少數官兵由于誤操作、碰、摔等原因造成人為損壞的情況有上升的趨勢。